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长庆陇东页岩油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FW-202507-0003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3-FW386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长庆陇东页岩油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FW-202507-00034)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长庆陇东页岩油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长庆陇东页岩油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长庆陇东页岩油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预算金额400.5万元(不含税)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区域。
2.5服务标准:人员及服务符合本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服务预算:预计费用400.5万元(不含税)/年。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如遇中油测井相关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时,应提供法人企业针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相应法律责任由法人企业承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方面业绩(提供合同、结算资料及对应发票)。
3.3人员要求:提供长庆陇东页岩油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人员6人以上(含6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
①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②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③供应商向招标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招标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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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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