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装置裂解炉隐患治理项目辐射段炉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01-WZ037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装置裂解炉隐患治理项目辐射段炉管,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乙烯厂乙烯装置裂解炉隐患治理项目辐射段炉管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装置裂解炉隐患治理项目辐射段炉管。
2.2招标产品范围:辐射段炉管等配件(详见技术询价书及数据表)。
2.3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施工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75日内交货。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方案。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货到18个月或开工运转12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2.7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生效后30日内,卖方需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总合同价款3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晚交货期后30日止,收取的保函要求由中、农、工、建、交五大银行出具。),买方在收到保函正本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6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国石油物资准入资格的制造商,准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辐射段炉管(49011202),且一级物资准入产品状态为正常。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备注:“正常”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的为无效投标。)允许2024年炼化专用设备配件新增准入对应标包(以8位分类编码49011202)中标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果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3.3业绩要求
3.3.1统计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2业绩数量下限:投标人须提供国内石油化工装置有产能大于等于8万吨/年的乙烯裂解炉管成套供货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应附有效供货合同(成套供货业绩需在同一份合同内体现)复印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乙烯裂解炉管成套业绩,须提供能够证明的相应技术协议(附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3.3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货物到货时间、装置开车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列表。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投标人 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情况说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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