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化2024年炼油四部加氢反应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Z121-WZ392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2024年炼油四部加氢反应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加氢反应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加氢反应器2台。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宁夏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接到通知后180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及附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固定式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的同材质或类似爆炸焊接复合板材质的压力容器制造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2)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301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301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出现影响承接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提供相关承诺书);(2)投标人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提供相关承诺书);(3)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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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