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钻井液管汇配件及井场辅助配件采购二次招标(标段六)
招标编号:ZY25-XN107-WZ0215-02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钻井液管汇配件及井场辅助配件采购二次招标(标段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钻井液管汇配件及井场辅助配件采购二次招标(标段六)。
2.2项目基本情况:为满足2025年度生产运营需求,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进行钻井液管汇配件及井场辅助配件年度采购招标,旨在选定优质供货商,建立长期合作,确保配件供应及时且质量可靠。本次招标涵盖钻井液管汇及井场辅助所需施工作业用野营房,具体明细及技术规范参见附件1《2025年度钻井液管汇配件及井场辅助配件采购明细表》。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涵盖钻井液管汇及井场辅助所需施工作业用野营房,具体明细及技术规范参见附件1《2025年度钻井液管汇配件及井场辅助配件采购明细表》。本项目采取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只作为参考。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六:井场辅助配件施工作业用野营房预计采购金额700万元。
2.4 商务计价方式:所采购标的物均含13%税,包装费、运输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5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单项最高限价,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2025年度钻井液管汇配件及井场辅助配件采购明细表》,投标人报价方式为统一百分比下浮比例报价,超过单项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6 交货地点: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库房。
2.7 交货时间:按照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使用需求供货。
2.8质保期:配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
2.9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10招标结果有效期:通过招标与中标人签订年度合同,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实际采购数量及交货期以中标人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或采购订单为准,价格为含税(13%)到四川宝石机械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库房价。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不存在负偏离。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段至少一种投标产品的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合同签订时间)的销售业绩清单及对应销售合同和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3.5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或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地方政府等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8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10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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