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和田河天然气净化综合利用工程水冷冷水机组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09-WK011-0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投资/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和田河天然气净化和综合利用工程用冷水机组1台,设计单台额定制冷量≥2600kW,冷却水进口压力:0.3 MPa(g),温度:50℃;出口压力:0.15 MPa(g),温度:55℃。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备注 |
1 |
冷水机组 FOCSWATER7804C-H/S 3041kW |
只 |
1 |
10005100625 |
表中型号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需注明投标型号),具体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预计2025年5月30日,最终以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
2.4交货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和田河天然气净化和综合利用工程施工现场(新疆墨玉县)。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须为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具备本招标项目物资所涵盖的8位物资分类码(26050306)的物资制造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www2.energyahead.cnpc或www2.energyahead.com)中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类型显示为“制造商”、物资分类码“26050306”产品状态显示“正常”。
投标人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注:上述要求中的“无”表示无特别要求,并不表示无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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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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