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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富满油田满深4单元挥发性油藏 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 地面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塔里木富满油田满深4单元挥发性油藏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ZY25-XJT11-FW002-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富满油田满深4单元挥发性油藏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富源联制氮站外部配套,满深4-满深3井区注气系统等。

具体工作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预计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它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承包商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3.3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

投标人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方面的设计业绩1项(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2)提供造价审定单据等结算材料(采用年度合同委托的项目结算材料需提供对应委托书)。

3.4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承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提供承诺书

3.5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满足监理工作标准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 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 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项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项分别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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