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B项目钻井平台拖航期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JUB项目钻井平台拖航期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根据JUB项目运行需要,拟进行钻井平台拖航期保险Full Towage Liability Insurance服务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49万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Full Towage Liability Insurance (拖航期保险)。
2.3承保方式:
(1)首席保险人承保份额为35%。剩余所有中标候选人推荐三名为该项目的(共同保险人),其承保份额分别为5%、5%、5%,直至份额分配完毕。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关联企业,直接参与本项目50%。
2.4 保险期限:服务工期一年。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保险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分公司代表行使其法人职责。
(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4-2026准入名单的财险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总公司可以授权省级分公司代表其参与投标,授权的省级分公司须持有其总公司对其分公司的唯一法人授权,中标后合同的履行须由被授权的省级分公司负责,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应确保有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团队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在2023年第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50%(含150%),并提供《偿付能力报告》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暂未出具,可提供2022年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主要信息。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3 信誉要求:(1)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④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2)如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过,应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3.4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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