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四标段)
招标编号:ZY25-XJT14-GK05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为积极落实油田勘探和油气生产井位部署工作,确保电力建设和油田产能建设同步进行,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钻井网电建设效率,拟对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进行框架协议招标。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分别是: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一标段)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二标段)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三标段)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四标段)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四标段):轮南、迪那、牙哈钻井网电建设工程。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为: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上一标段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范围:
新井建设任务下发后,中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单井钻井网电建设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项目单井钻井网电工程施工、单体调试、质量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完成中间交接、联合调试、性能考核、交工验收、专项验收、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竣工验收等工程内容。
塔里木油田新能源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网电建设项目(四标段):轮南、迪那、牙哈钻井网电建设工程。
另:单井线路投资超过400万元(含)的,不属于区域合同委托内容,需单独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作业通知单为准。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等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单项工程工期以招标人(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资料提供形式:评标现场进行查验核实。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单位一致;(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3)不得担任其他单位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
资料提供形式: 以上人员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以上人员提供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项目经理提供未同时担任本合同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
3.3投标人应具备3个及以上单井项目同时建设的能力,作出承诺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4施工业绩:自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4QHSE要求: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②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财务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A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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