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在役装置及技改项目HAZOP分析和SIL验证、定级技术服务框架
招标编号:ZY25-SY271-FW0033-01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在役装置及技改项目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及SIL验证、定级工作,并出具符合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国家相关要求的HAZOP分析报告,报告通过辽阳石化分公司、集团公司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审。
2.2服务内容:运用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及SIL验证、定级识别公司在役装置及技改项目的工艺缺陷、工艺过程危险及操作性问题。按照《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导则》(AQ/T3049-2013)、《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实施导则》(Q/SH0559-2013)等标准的要求开展HAZOP分析和SIL评估、定级,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对生产装置中潜在的危险进行预先的识别、分析和评价,识别出生产装置设计改造及操作程序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HAZOP分析报告和SIL评估、定级报告,以提高装置工艺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2.3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4 从事工艺安全技术咨询工作不少于6年(须提供承诺)。
3.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开展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石油石化项目HAZOP分析不少于5个。(以合同为准,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页、承包范围、合同金额))。
3.6 具有健全的HAZOP分析质量保证制度。
3.7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均须提供在相关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1)实施人员:
1)至少配备3组HAZOP分析小组,每组至少包含一名HAZOP主持人(主席),一名记录员。
2)具有5年及以上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等技术、管理、操作或者设计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工艺、设备、仪表、安全其中之一)执(职)业资格。
(2)HAZOP分析主持人(主席):
1)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石化装置生产运行或工程设计或工艺安全技术咨询或HAZOP分析经验且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艺、设备、仪表、安全其中之一)执(职)业资格;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主持完成了20套及以上的石油石化装置或者设施HAZOP分析工作,以及10套及以上的石油石化装置或者设施SIL评估、定级报告。(须提供能体现HAZOP分析主持人(主席)姓名的签章的证明材料,如对应项目业绩合同或HAZOP分析报告或SIL评估、定级报告等)。
(3)参加HAZOP分析和SIL评估、定级工作的人员不得存在:在HAZOP分析工作中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在HAZOP分析工作中弄虚作假;其它违反国家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需提供承诺)
3.8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9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2)非集团公司禁止三年内(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石油开展HAZOP分析和SIL评估的机构。(须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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