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音路充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专项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鸿音路充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以 2025年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上海中油申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100%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上海中油申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鸿音路充电站: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南芦公路1755弄60、76号,鸿音广场西北方位鸿音路右侧地面场地建设公共快速充电站一座。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上海中油申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鸿音路站外充电站,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南芦公路1755弄60、76号,鸿音广场西北方位鸿音路右侧地面场地。
2.3计划工期
自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2.5招标范围
建设充电车位25个,其中15个快充车位、10个慢充车位,快充平均充电功率不低于60kW,慢充平均充电功率不低于7kW;根据充电桩容量申请配电容量并建设,总容量不低于800kVA;配套建设1间休息室;
本项目所涉及充电桩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其余包括高压设施设备及施工材料等全部由投标人提供。其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或集中采购的,须按相关的采购规定执行。
控制价要求:120万元含税(9%)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和④
①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承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承包商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承包商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施工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类似充电站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注:
1)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未被列入集团级和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7施工负责人要求: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1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与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3.13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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