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全省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GC-FW-HLJXS-2025-01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全省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财务部提出的需求计划,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全省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选商。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石油股份财务〔2024〕203号)文件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资产评估业务持续开展,拟实施2025年度固定资产、土地评估服务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预估总金额28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资产评估150万元、第二标段土地评估130万元,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第一标段资产评估服务按照排名分配中标份额:第一名60万元、第二名50万元、第三名40万元;第二标段土地评估服务按照排名分配中标份额:第一名60万元、第二名40万元、第三名30万元。如本项目重新招标或上级公司有相关要求,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和合同自动终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全省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资产评估,拟招标选取3家固定资产评估服务商;
第二标段土地评估,拟招标选取3家土地评估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及投标报价:每个项目需评估师到现场勘察,评估服务商为执行资产评估任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邮电通讯、医疗、保险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评估服务商自行承担。
第一标段:依据《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文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折扣。以资产处置评估费为文件收费标准的80%,股权转让评估费为文件收费标准75%;资产盘盈评估费为文件收费标准50%;资产对外租赁评估费为文件收费标准50%。本次招标第一标段只针对资产处置评估费的折扣率进行评比,股权转让、资产盘盈、资产对外租赁为固定折扣率。因评估报告过期等原因需要对同一项目多次评估,第一次收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第二次评估收费为第一次收费的30%,第三次评估为第一次收费的20%。
第二标段:
我公司及所属单位涉及土地评估的收费标准为《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
处置项目的土地价格总额过小(按当地收费标准计算后收费金额不超过1万元),按照1万元结算。本次招标第二标段报价则以1万元为基础,进行评比,其他收费标准为固定费率。
2.6结算方式:单项评估验收完成后的付款方式:(1)必须向总部评估备案的资产处项目备案成功后付单项全款的70%,处置成功后付剩余的30%;不需要向总部评估备案的资产处置项目,处置成功后付单项的全款。(2)盘盈资产评估项目经省公司审批后,一次性付单项的全款。(3)对外租赁评估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出租后,一次性付单项的全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矿业权评估师合计不少于40人,提供网站截图(https://uimp.cas.org.cn/info/HangYeXinXiChaXun/ziChanPingGuJiGouSelect)。
3.3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平均业务收入在不少于2000万元(以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提供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风险基金余额或者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元。
3.5 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截图,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本企业的信用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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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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