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博孜19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地面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7-FW005-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博孜19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地面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
2.2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博孜19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地面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主要包括:
新建2座标准化气井井场(博孜1902井、博孜1905井);博孜19井扩建1座三相分离器橇及1座3井式轮井计量阀组;新建采气支线2.4km,设计压力20MPa,管径DN65,材质为LC65-2205双相不锈钢;新建博孜19井至博孜102-4集气站集气干线3.95km,设计压力20MPa,管径DN100,材质为LC65-2205双相不锈钢;新建博孜102-4集气站至博孜1集气站集气复线1.85km,设计压力20MPa,管径DN150,材 质为L360N无缝钢管;新建切改阀室至博孜处理站切改管线 0.75km,设计压力20MPa,管径DN150,材质为L360N无缝钢管;新建防洪堤7.82km以及配套工艺、自控、通信、电气等内容。
具体工作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预计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它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资料提供: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提供设备完整性承诺书
3.3 设计业绩:
投标人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方面的设计业绩1项(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料提供:(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采用年度合同委托的项目结算材料需提供对应委托书)。
3.4 Q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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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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