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液体润滑剂集中采购(带量)项目
招标编号:ZY25-Z302-JC011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集中带量采购招标,现在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制造商),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项目涉及12大类石油专用化工产品中的液体润滑剂,物料编码为12021001,招标采购量16848吨,价格有效期自集中采购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表1液体润滑剂集采品种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品种及规格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11位编码 |
规格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02 |
钻井液处理剂 |
120210 |
润滑剂 |
12021001 |
液体润滑剂 |
10004176728 |
液体润滑剂 普通型 |
10004176729 |
液体润滑剂 低荧光型 |
||||||||
10004864696 |
液体润滑剂 抗温抗盐型 |
||||||||
10004176727 |
液体润滑剂 聚合醇类 |
2.2本项目共划分11个标包,具体物资明细和要求详见附件 “2025年液体润滑剂分包一览表”。
表2液体润滑剂标包划分及拟授标数量情况
包号 |
拟中标供应商数量 |
评标综合得分排名 |
拟授予数量(吨) |
包01 |
≤3 |
1 |
554 |
2 |
305 |
||
3 |
211 |
||
包02 |
≤3 |
1 |
610 |
2 |
360 |
||
3 |
230 |
||
包03 |
≤3 |
1 |
630 |
2 |
390 |
||
3 |
270 |
||
包04 |
≤3 |
1 |
820 |
2 |
530 |
||
3 |
350 |
||
包05 |
≤3 |
1 |
993 |
2 |
634 |
||
3 |
290 |
||
包06 |
≤2 |
1 |
555 |
2 |
230 |
||
包07 |
≤2 |
1 |
450 |
2 |
200 |
||
包08 |
≤4 |
1 |
1510 |
2 |
945 |
||
3 |
740 |
||
4 |
515 |
||
包09 |
≤3 |
1 |
1262 |
2 |
743 |
||
3 |
495 |
||
包10 |
≤2 |
1 |
372 |
2 |
184 |
||
包11 |
≤2 |
1 |
1035 |
2 |
435 |
具体物资明细和供货要求详见附件 “2025年液体润滑剂分包一览表”。
2.3实施或交货地点
详见附件 “2025年液体润滑剂分包一览表”,具体以采购签约为准。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以采购合同签约为准。
普通型、低荧光型执行Q/SY 17088-2016《钻井液用液体润滑剂技术规范》标准;
抗温抗盐型执行PTS-120210-01-2019《石油钻井工程钻井液用液体润滑剂专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部分;
聚合醇型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2025年液体润滑剂分包一览表”采购单位特殊技术要求;
其他技术要求参照《2024年液体润滑剂分包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中“特殊技术要求”及《集团公司超深井钻井液处理剂内控指标》,检验方法执行Q/SYTZ0022-2015《钻井液用液体润滑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全部技术文件均为实质性要求(或采购单位实质性要求),须全部满足,不得偏离。
(技术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或2024年新增准入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中止”、“终止”或“冻结”的均无效),状态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油田化学剂质量认可证书,并认证相应规格型号产品(注:本次招标的液体润滑剂分为4种类型:普通型、低荧光型、抗温抗盐型、聚合醇型,投标人应根据各自油化剂质量认可证认证的液体润滑剂产品名称及代号,对应以上4种型号进行投标)。
3.1.3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须满足质量标准要求;如无法提供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系统查询截图。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因行贿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5)投标人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6)投标人在中石油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三级监督抽查中出现1批次不合格,受到暂停同一规格型号产品交易6个月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两年内被抽到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受到暂停所有产品交易权限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
局级质量安全部门出具的质量公报由招标人授权集中采购管理小组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其他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
3.3.1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总投标数量不能超过6个标包(即投标总包数≤6),否则否决其所有投标。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