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井筒冷冻暂堵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0-FW71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井筒冷冻暂堵技术服务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井筒冷冻暂堵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是对第十二采油厂辖区的注水井井筒采取冷冻暂堵措施,对井口套管进行冷冻,更换损坏的井口阀门。预计投资金额90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厂部下达的2025年投资计划为准。
2.2招标范围:
入围2家技术服务单位,工作量平均分配,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投标人≥3家开标,否则不开标。
2.3服务地点:第十二采油厂生产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业务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本项目须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司机1名(操作人员可兼职,提供B2驾驶证),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投入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三种证件中的一种;承诺拟投入本项目全员进场服务前完成HSE及井控培训并取证,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3设备要求:每支队伍配备冷冻暂堵工程车一部,车辆行使证在有效期范围内(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租赁合同或购置发票),配套液氮储罐(储罐容积之和不小于450L,提供设备铭牌),冷冻暂堵承压≥35MPa(提供设备铭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前30日历日,以发票结算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液氮冷冻换井口业绩(提供合同签订复印件及结算发票,以及发票于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 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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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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