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那道集优化处理及速度建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迪那道集优化处理及速度建模项目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以 《迪那道集优化处理及速度建模》项目招标审批表(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背景:针对迪那地区地震成像信噪比低、速度反演多解性强问题,开展迪那道集优化处理及速度建模外协合作研究,通过道集优化和各向同性速度建模,为TTI建模、OVT域Q建模及成像奠定基础。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通过高精度保真去噪,对叠前道集优化处理,信噪比达到4以上;
2.通过微测井约束反演高精度近地表速度模型,反演误差小于20ms;
3.综合利用地震、地质、测井信息建立中深层初始速度建模,要求速度建模与已知信息吻合且目标线偏移测试具有收敛性;
4.高精度深度域速度更新,最终速度模型与 VSP 井速度吻合率大于92%,CIP 道集拉平伽马误差小于2%
服务地点:公司所在地。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2025年6月。
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一)行业相关资质:无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地震资料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
(三)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地质或物探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地震资料处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2)投入该项目建设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包括负责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物探、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六)技术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的所有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八)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分包要求:
R不允许分包。
(十二)投标人履约承诺
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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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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