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5年度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W19-FK007-00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5年度保安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服务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5年度保安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主要内容: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安保服务。
2.2服务内容: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高新区、天山区、水区、米东区、沙区、乌鲁木齐县和达坂城区、经开区等区域内所属加油(气)站提供保安服务。预计113座加油(气)站。
2.3服务地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各片区站(气)点。
2.4服务履约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
2.5预算金额:2034.12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5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评标定标顺序按第1、2、3、4、5标段顺序进行,已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评标。
标段一:高新区,预计工作量22座加油(气)站,其中16座加油(气)站按整站销量承包金额进行报价(承包站的控制价见附件1);其余6座加油(气)站按每名保安人员服务费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按年度销量{3000吨以下(含3000吨)的加油(气)站(3700元/人/月(含税)),3000-5000吨(含5000吨)的加油(气)站(3800元/人/月(含税)),5000-8000吨(含8000吨)的加油(气)站(3900元/人/月(含税)),8000吨以上的加油(气)站(4000元/人/月(含税))}设置。保安服务费估算金额401.52万元。
标段二:天山区、水区,预计工作量23座加油(气)站,其中13座加油(气)站按销量承包金额进行报价(承包站的控制价见附件1),其余10座加油(气)站按每名保安人员服务费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按年度销量{3000吨以下(含3000吨)的加油(气)站(3700元/人/月(含税)),3000-5000吨(含5000吨)的加油(气)站(3800元/人/月(含税)),5000-8000吨(含8000吨)的加油(气)站(3900元/人/月(含税)),8000吨以上的加油(气)站(4000元/人/月(含税))}设置。保安服务费估算金额378.48万元。
标段三:米东区,预计工作量22座加油(气)站,其中18座加油(气)站按销量承包金额进行报价(承包站的控制价见附件1),其余4座加油(气)站需按每名保安人员服务费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按年度销量{3000吨以下(含3000吨)的加油(气)站(3700元/人/月(含税)),3000-5000吨(含5000吨)的加油(气)站(3800元/人/月(含税)),5000-8000吨(含8000吨)的加油(气)站(3900元/人/月(含税)),8000吨以上的加油(气)站(4000元/人/月(含税))}设置。保安服务费估算金额404.28万元。
标段四:沙区、乌鲁木齐县和达坂城区,预计工作量25座加油(气)站,其中19座加油(气)站按销量承包金额进行报价(承包站的控制价见附件1),其余6座加油(气)站按每名保安人员服务费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按年度销量{3000吨以下(含3000吨)的加油(气)站(3700元/人/月(含税)),3000-5000吨(含5000吨)的加油(气)站(3800元/人/月(含税)),5000-8000吨(含8000吨)的加油(气)站(3900元/人/月(含税)),8000吨以上的加油(气)站(4000元/人/月(含税))}设置。保安服务费估算金额439.32万元。
标段五:经开区,预计工作量21座加油(气)站,其中16座加油(气)站按销量承包金额进行报价(承包站的控制价见附件1),其余5座加油(气)站按每名保安人员服务费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按年度销量{3000吨以下(含3000吨)的加油(气)站(3700元/人/月(含税)),3000-5000吨(含5000吨)的加油(气)站(3800元/人/月(含税)),5000-8000吨(含8000吨)的加油(气)站(3900元/人/月(含税)),8000吨以上的加油(气)站(4000元/人/月(含税))}设置。保安服务费估算金额410.52万元。
2.7服务要求/标准: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的,须承诺中标后依法向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3.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3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每个加油(气)站配备的保安服务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当地政府等部门对安保人数的要求,若因不符合安保要求导致加油(气)站被关停或受到处罚,一切相关责任将由投标方承担。上岗保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并且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6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后必须在乌鲁木齐地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日常管理必需的人员、设备等。
3.7 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3.7.2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等证明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等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7.3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7.4不接受投标人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不接受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的。
3.8 联合体要求: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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