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信访检测外委监测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5-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信访检测外委监测项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批复,为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自愿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我公司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进行敏感点监测。2025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对黑龙江省开展督查工作,需对公司周边所有信访点随时开展监测。本项目为自愿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为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计划投资:44万元(含税)。
本项目最高限价:44万元(含税)。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
付款及结算方式:项目完成出具全部检测报告并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按报价结算。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单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项目承办人:孟维阳 联系方式:18004590496
2.2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信访监测,环境空气监测项目有:非甲烷总烃、氨气、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氯化氢、臭气、PM10、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监测项目有:环境噪声、厂界环境噪声。具体方案详见附表。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服务标准:监测及分析方法满足大庆石化2025年信访监测要求,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2.3.2 进度要求:接到通知1小时前往现场开展监测,检测按照标准规范时间开展,完成检测数据后当日报出,完成每期信访监测任务起一周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如果中标后无法完成工作内容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中第8.2条执行违约罚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文件。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4 投标人2023年1月以后开展过炼化企业环境空气监测工作,提供至少一份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合同发票(至少1张)原件扫描件。
3.5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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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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