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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水平井漂浮固井技术服务招标项目

吉林油田水平井漂浮固井技术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FW-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水平井漂浮固井技术是利用漂浮接箍封闭套管内空气减少摩阻、降低套管下入难度的完井技术。要求服务方提供漂浮固井配套工具、下套管摩阻计算、施工方案及现场技术服务。本项目不涉及甲供材。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 B版,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6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框架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开始服务的井的完工之日;单井工期按工程设计执行。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Φ139.7mm油层套管漂浮固井,非常规资源开发公司预计工作量40口井,勘探部预计工作量10口井、开发部预计工作量20口井,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 拟确定2个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第一和第二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比例为6:4。当工作量不能严格按分配比例分配时,各中标人工作量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当中标人数量为1家时,承担全部工作量。。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3其他:如无特殊说明,本项目所提及的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务资格条件

3.1.1 法律

3.1.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1.2  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

3.2 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3.2.1.1  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专职安全员)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2.1.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漂浮固井技术服务或固井技术服务。(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扫描件,即安全生产许可不做要求。)

3.2.1.3  保险。一是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二是要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2  专业

3.2.2.1 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至少提供1口井漂浮固井施工业绩(要求井深≥3000m,且水平段≥1000m);投标人提供合同、发票及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内容应包括:施工区域、井号、施工时间、井深、偏移距、垂深、水平段长、剩余悬重(>0t)、证明人及联系电话;同时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

3.2.2.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3  准入

具有“漂浮固井技术服务”或“水平井漂浮固井技术服务”项目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不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不具有“漂浮固井技术服务”或“水平井漂浮固井技术服务”项目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4公共条款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4.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4.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4.6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4.7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4.8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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