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二采气厂井口装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4-FW43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二采气厂井口装置检测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70口关停井、49口超长服役井、100口生产井(Ⅱ类井)井口装置和4口简易套管头,合计223口井进行检测,主要检测内容为红外泄露成像检测、结构完整性检查、应力集中检测、壁厚检测、腐蚀缺陷检测、埋藏缺陷检测等,根据检测数据,结合Q/SY 01873-2021《在用井口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6条对气井进行数据分析评价,给出评估结果和处置方法。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二采气厂井口装置检测服务,项目预计金额291万元(不含税),井口装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000元/井次(不含税),简易套管头检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500元/井次(不含税),共需1名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二采气厂管辖区块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附表种检验检测能力具备井口装置项目。
3.3人员要求:人员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人员岗位 |
人员数量(名) |
人员资质 |
要求 |
项目经理 |
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UT-III级证书。 |
投标时: 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2024年10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 施工时: 1、所有拟派人员施工时须取得长庆油田或与长庆油田同级别及以上HSE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HSE培训合格证。 2、所有拟派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和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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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UT-III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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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负责人 |
1 |
取得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类资格证书。 |
|
4 |
检测人员 |
5 |
具备省市场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颁发的超声 II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3.4设备要求:设备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超声波相控阵检测仪 |
1 |
台 |
投标时提供有效检定或校准报告 |
2 |
金属磁记忆应力检测仪 |
1 |
台 |
|
3 |
超声波测厚仪 |
1 |
台 |
|
4 |
红外热成像仪 |
1 |
台 |
|
5 |
声学成像仪 |
1 |
台 |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事业单位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投标人需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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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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