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一般性检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22-FW01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一般性检维修项目已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服务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油(气)站、油库及综合办公区提供土建工程、工艺安装、电气、暖通、给排水、装饰工程等建筑安装维修工程。
2.2服务地点:新疆。
2.3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加油站、加气站、油库及综合办公区的以下范围:
2.4.1土建维修:房屋、油罐区、加油发油区、罩棚、硬化地面、围墙等上述区域内所有土建维修项目;
2.4.2工艺安装:工艺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安装;
2.4.3电气及给排水:配电系统、信息化环境布置、控制系统及给排水、供暖、电气线路维修项目;
2.4.4装饰工程:罩棚檐板包装、罩棚柱包装、房屋装修装饰、便利店包装及相关标识标牌维修项目。
2.4.5其他维修工程:招标人所属企业指定其他维修建筑安装工程。
2.4.6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其中: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通过法定程序后方可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
2.5标段划分:根据业务需要,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2330万元):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昌吉公司所属加油(气)站、油库及综合办公区。
二标段(2074万元):综合事务保障中心、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博州、塔城、伊犁公司所属加油(气)站、油库及综合办公区。
三标段(2140万元):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公司所属加油(气)站、油库及综合办公区。
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
2.6计划资金:6544万元(含税价)
2.7项目控制费率:在经招标人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基础上下浮比率不低于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施工资源库内的承包商。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工程施工资质);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建设云”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每个分公司涉及到的项目须保证有1名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自2024年11月开始至2025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每个分公司项目经理不得重复。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自2024年11月开始至2025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项目,需出具承诺函。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承诺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
3.6.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7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7.1投标人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
3.7.2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
3.8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将维修项目转包、分包。
3.10须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此承诺将否决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单位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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