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2027年轻烃生产辅助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庄二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2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2027年轻烃生产辅助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庄二联)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庄二联伴生气处理站、庄二联LNG站共计2座伴生气处理装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生产经营的轻烃生产站点,场内主要生产装置包含抽气压缩机橇、原料气增压橇、分子筛脱水橇、低温制冷分离橇、脱硫塔、轻烃储罐等主要设备组成,庄二联伴生气处理站、庄二联LNG站等2座伴生气处理装置生产、安全等业务技术服务。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列支渠道为厂操作成本。服务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2.2招标范围:
庄二联伴生气处理站、庄二联LNG站2座伴生气处理装置生产运行、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资料管理、设备日常维保(按照“十字作业”内容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及一般故障的排除等)等技术服务业务。预计金额1531.86万元(不含税),需要一家服务商。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9个月(即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技术服务合同按年签订,对当年内考核合格的中标人,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工作量和签约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2.4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第十二采油厂生产区域。
2.5 最高限价:费用构成依据油田公司《关于明确轻烃、采油、采气、消防等部分业务生产运行及技术服务市场化指导价格的通知》(2023年4月1日发),详见表1。本项目费用预算为557.04万元/年(不含税),最高限价设置详见表2。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表1:费用构成明细表
项目 |
工资 部分 |
基本社会 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就餐 补助 |
人身意外险 |
培训费 |
体检费 |
劳保费 (含大小劳保) |
工会费 |
HSE费用 |
管理费(2%) |
利润(9%) |
总计 |
||
个人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
费用 |
70000 |
7350 |
17990 |
3500 |
3500 |
7920 |
500 |
1050 |
800 |
3000 |
1400 |
700 |
1615 |
7275 |
126600 |
表2:标段划分及工作量和费用测算表
标段序号 |
服务单位 |
服务区域 |
服务内容 |
服务人数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年,不含税) |
第一标段 |
第十二采油厂 |
庄二联伴生气处理站 庄二联LNG站 |
保障庄二联伴生气处理站和庄二联LNG站的生产组织、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资料管理、负责装置内压缩机、泵、冷换设备等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按照“十字作业”内容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及一般故障的排除等)等业务技术服务 |
44 |
557.04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30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项轻烃生产辅助业务技术服务或轻烃生产相关业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结算资料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4 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总计暂定44人,具体人员配置详见附表。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承诺要求(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1)上岗前提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采油厂、轻烃装置(站)、班组)。
(2)上岗前所有人员必须足额顶格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以保险合同为依据。
(3)开展服务前所有人员取得HSE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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