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压缩机组(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117-WZ022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压缩机组(重招),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压缩机组(重招)。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产品范围:天然气压缩机组:3套。
2.3实施或交货地点: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Q9油层产能建设项目3号增压分输站扩建工程建设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150天。
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6030105)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6030105)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允许在新增准入中已经中标但尚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效的螺杆式压缩机供货业绩,总数量数量不低于3台;(投标文件中须至少提供以下相关资料: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须附有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附件、体现规格型号,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同时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5)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提供承诺。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允许分包。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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