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6年顶驱电控房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6年顶驱电控房大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41123-000-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公司所属钻井公司目前在用的DQ50/70顶驱电控房使用年限长、房体变形、电缆和电控元件老化,故障率逐年增加,针对顶驱电控房现状,预首次组织对老旧电控房进行大修招标。根据各分公司需求,预计顶驱电控房大修费用189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具备电控房大修能力的服务商。本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共设置1个标段,共计2名中标人。
设备修理执行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及规范:
1、API Spec 4F 《石油钻机钻井和服务规范》
2、GB/T 31049-2014 《石油钻机顶部驱动钻井装置》
3、GB/T 23507.2-2017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第2部分: 控制系统》
4、GB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5、EN61800-3 《EMC电机传动标准》
注:标准执行最新版,维修要求及服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质量保证期
中标人应依据ISO9001系列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投产使用12个月(含)内,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免费修理,并视情况进行违约追责。因招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中标人不承担修理费用。
3、服务地点:渤海钻探公司所属各钻井公司现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机修服务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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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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