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工程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井下作业工程辅助服务招标人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025年工程辅助服务由井下作业公司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该项目主要为井下作业工程顺利实施提供相关支撑,其中包含提供井下作业工程的开工收尾服务(含配合装车、卸车,现场平整,卸储备压井液,配合安装地锚绷绳、摆放油管等开工准备工作);为完工井提供现场清洁、井场恢复服务;提供排液求产服务;提供钻具、钢板、发电机、分离器等设备支撑;为施工井口提供电、气焊服务。项目估算金额2725万元。
2.2 招标范围:井下作业工程辅助服务,最高限价见下表。
最高限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价格(元、不含税) |
备注 |
1 |
开工收尾服务 |
|
井次 |
1 |
4006 |
|
2 |
作业完工现场恢复 |
|
井次 |
1 |
400 |
|
3 |
排液求产 |
|
天 |
1 |
7600 |
|
4 |
钻杆服务 |
|
根/天 |
1 |
7 |
|
5 |
钢板服务 |
|
块/天 |
1 |
43 |
|
6 |
发电机服务 |
70KW及以上 |
天 |
1 |
570 |
不含燃油 |
7 |
电气焊服务 |
|
井次 |
1 |
3420 |
|
8 |
分离器服务 |
|
井次 |
1 |
15000 |
30天以内按15000元计算,超出部分按300元/日累计 |
2.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 2025年12月31 日。
2.4 标段划分:否。
2.5 实施地点:天津市、河北省沧州市。
2.6 技术要求:①开工收尾、作业完工现场恢复严格按照修井作业验收标准执行;②.钻杆服务按照石油行业标准提供,符合要求,做到钻杆维护到位,丝扣清洁完好;③排液求产:执行SY/T 5981-2012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④钢板、发电机服务:钢板规格:(9m*3m*10mm);发电机规格:功率≥70KW,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⑤电气焊服务:执行GB/T 19867.1-2005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GB/T 19867.2-2008气焊焊接工艺规程,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⑥分离器服务:执行SY/T 0515-2014《油气分离器规范》 ,施工压力≥5.0MPa,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井下作业。若投标企业所在地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不再办理的相关证明。
3.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有开工收尾服务、作业完工现场恢复、排液求产、钻杆服务、钢板服务、发电机服务、电气焊服务、分离器服务至少1种服务或相关设备租赁业绩,以开具发票时间及含税金额为准。提供业绩汇总表,包括项目名称、相对人、合同额(合同内未体现可不填)、合同对应结算金额、施工井次数(口数)等内容;提供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结算方式等关键内容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结算单(能体现施工井数)。注: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查无此票”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
3.4 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专职HSE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有毒有害气体或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或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取得以上证书,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上述人员均为与投标人有工作关系的员工,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开标日在有效期内)。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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