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采购施工(PC)总承包合同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采购施工(PC)总承包合同

项目编号:ZY26-SH03-GC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采购施工(PC)总承包合同,项目已获审批或核准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港码头库区。

2.2项目背景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是在10万吨码头苯乙烯罐区南侧预留地新建1座5000m3苯罐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满足装卸周期要求,主要工作为:新建1座5000m3苯罐及相关配套设施、消防泵站及1#泡沫站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详细设计文件,完成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包括新建苯罐部分和消防泵站及1#泡沫站改造部分)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桩基除外)及与之相关的检验、试验、冲洗吹扫、打压、化学清洗、设备调试、单机试车、预试车、三查四定、联动试车(详见附件2-1《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联动试车工作要求》和附件2-2《联动试车分工明细表》,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数字化交付、配合装置投料试车(包括投料过程暴露问题整改费用)、试生产及性能考核、满足生产部门要求的卫生清理;资料归档(包括EPM系统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竣工验收等,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技术指导与培训、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1《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详细设计文件》、附件2-1《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联动试车工作要求》和附件2-2《联动试车分工明细表》及其他相关附件要求。

本合同不包含业主另行发包的第三方检测、检验、试验。

包括但不限于:

(1)P-采购部分:本工程所有物资除电信设备材料由全厂电信PC承包商负责采购外,其他由投标人采购。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集采结果和招标人发布的框架协议,应按照集采结果或招标人发布的框架协议签订订货合同,应按照集采结果签订订货合同。订货合同的权利、义务由投标人负责履行。投标人在采购前必须提交采购方案,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具体见附件3《采购界面划分及要求》、附件3-1《石油工业物资分类与代码》(2010)试行版、附件3-2《5497分类清单》、附件3-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2021版)》《物料主数据数字化描述规范》 Q/SY13034-2024,附件3-4:《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框架目录清单》。

①电信工程采购界面划分:除由广西石化招标确定的全厂电信PC承包商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外,其余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见附件7《电信工程管理要求》界面划分。

②投标人采购工作须执行《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承包商采购管理办法(04版)》和《炼化一体化项目承包商采购管理流程(乙采)》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8-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附件8-2《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承包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04版)》、附件8-3《炼化一体化项目承包商采购管理流程(乙采)》,执行招标人发布的框架协议并提交附件8《采购工作承诺函》。

③在签署本招标项目PC合同后,应立即开展需要返资的乙采设备采购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设备资料反馈给项目设计单位。

(3)C-施工部分:

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安装以及与之相关的检验、试(实)验、冲洗吹扫、打压、化学清洗、设备调试、单机试车、预试车、三查四定、联动试车(详见附件2-1《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级码头库区综合设施改造(苯罐)工程联动试车工作要求》和附件2-2《联动试车分工明细表》)等所有相关工作、数字化交付;配合装置投料试车(包括投料过程暴露问题整改费用)、试生产及性能考核、资料归档(包括EPM系统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

① 电信工程施工界面划分:除由广西石化招标确定的全厂电信PC承包商负责的施工范围外,其余的由PC总包商负责施工。(见附件7《电信工程管理要求》)。

② 负责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必须投入的安全设施、施工措施、防雨、防台、排水明沟开挖、抽排水、临时施工道路(包括大型机械、材料运输临时道路)、临时用电埋地电缆硬维护、排水明沟硬维护、临时埋地水管线硬维护、质量安全文化长廊建设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各项相关工作。

③ 负责施工期间临时占、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及采取相关施工措施,及施工完毕后的道路、地貌等的恢复工作,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④ 负责依法依规外运并处置施工余土及建筑废弃物、建筑垃圾、设备材料外包装物、危废、生活垃圾等。

⑤ 负责现场存在的可能影响施工的不利因素的移除、清运及恢复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⑥ 本工程土建工程涉及的各类检测、检验及无损检测和招标人对进场材料抽检所进行的金属理化性能检测由业主招标选定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

⑦ 负责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登高机械、检测照明、现场通道、临时用电和配合检测打磨等。

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所产生的所有重新检测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⑧ 焊工准入考试用场地、设备、试件、焊接材料及焊工准入证制作由投标人负责提供。除首次考试即合格的焊件无损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与焊工准入考试有关的费用(包括补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⑨ 施工过程中因焊接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相应的返修口无损检测、扩探检测费用和建筑工程质量所涉及检测不合格的返工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⑩ 本项目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全部由投标人采购,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须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

⑪ 负责界区与外系统的全部碰头工作,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⑫ 负责区域内内土方平衡、土方倒运、碾压和余土外运。

⑬ 负责合同范围需要穿过招标人已修建的临时道路的地下各类管道、电缆、排水沟等施工所涉及的路面破除、开挖和恢复。

⑭ 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与其相关的电仪电缆连接的电仪设备调试和试验、验收。

⑮ 储罐及其他计量器具(压力表、各类温度计、压力变送器、报警器、流量计、体积管标准器等)检定和校准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计量器具拆、装、运输等检定/校准作业所必要的配合工作。

⑯ 负责储罐闭水沉降试验、储罐清扫冲洗、管道水压试验、管道清扫冲洗及试验用水外排所采用的临时措施及用水费用(水表计量数+损耗)。

⑰ 负责项目重要或安全风险高的施工方案的编写及组织专家评审。

⑱ 本项目中标人遵循招标人项目施工管理应用使用要求(如EPM系统及PPE管理系统)。

⑲ 本项目中标人负责建设/维护项目中所有设备、材料等物资,建设对应仓库,具备防火、防汛、防盗、防事故、控温、控湿等功能,尤其是存放高压/超高压管材管件材料、高压安全阀、爆破片,高压仪表阀门等进口物资的仓库,其存储条件应满足制造商规定的要求。设备、材料应分类摆放并做好清晰标识,具有可追溯性。招标人有权根据广西石化及厂家要求对仓库进行检查,不符合项应立即整改,造成设备材料损失应由中标人负责,其建成时间应至少在项目第一批物资送到现场前30个日历日。所有的材料、设备、机器、配件、备件和专用工具均应为未曾使用过的新品。

⑳ 中标人应提供备件处理所需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应合理安排安装备件、试车备件的接收、存放、保存和跟踪。安装调试备件和专用工具应按招标人的指令进行保管,对剩余备件按要求进行移交。

21 负责合同项下设备和材料的现场开箱验收的组织和实施,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的参与不减轻或免除承包商的职责。

22 负责向招标人提交现场验收单据,如需检验的物资,还需提供检验结论的复印件。

23 负责解决在现场开箱验收中发现的任何漏、溢、短、损事项,并在招标人提出设备和材料与项目要求的不符时,给予答复并组织更换或修复工作,直至不符合项的关闭,修复方案需事先得到招标人的确认。

24 负责无土化施工,满足六化管理要求,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里。

25 负责机柜间施工满足无尘化要求,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里。

26 负责无土化施工、过程结算、转资、节假日慰问和加班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里,由投标人承担。

27 负责按照项目资料归档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工作(包括EPM系统资料归档)。

28 本工程施工在满足国家法律规范、强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广西石化制度、详细设计统一规定外,还需考虑现场操作便利性和现场质量防护要求。

29 负责本项目必须的拆除工作,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四)数字化交付工作:负责按照数字化交付的标准和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数字化交付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0《采购施工(PC)数字化交付要求》。

(五)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质量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9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状态正常),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提供承诺书

3.2.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2.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3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

3.3.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开标当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供评委参考,以评委评审时查询为准。

3.3.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4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石油化工储运工程PC总承包项目业绩(包含 EPC项目中作为牵头单位承包PC部分业绩)。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设计内容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或合同系统截图)、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且扫描件、发票字迹和印章清晰可辨,无手写字迹、无涂改。

3.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管理机构和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提供相关规章制度和成熟案例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

3.6.1本项目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质量技术经理、安全经理(安全总监)、造价经理、采购经理和数字化交付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经理(安全总监)须提供简历、资质证书以及能体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命文件或签字的证明材料等,其他关键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简历、资质证书,所有派往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投标文件中的关键人员必须和实际到场人员一致(除不可预料的突发情况及不可抗力外,不可预料的突发情况及不可抗力两种因素需提供真实、符合特征的材料)。

3.6.2在本项目工作期间,项目机构的关键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质量技术经理、安全经理(安全总监)、造价经理、采购经理和数字化交付经理不得在在建项目兼职,应保持项目机构人员相对稳定。但是对于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无论何种原因的人员变更都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并书面批准。

3.6.3因投标人原因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的,收取投标人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对于投标人原因更换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收取投标人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对于招标人要求更换不合格关键人员,收取投标人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均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扣除。

因特殊情况(如生病,依法依规退休、离职等),确实需要更换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此种情形下,投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6.4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3.6.4.1项目经理要求(常驻现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管理经验和至少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PC项目经理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4.2施工经理要求(常驻现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6.4.3技术质量经理要求(常驻现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经验。

3.6.4.4安全经理(安全总监)要求(常驻现场)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且注册在本企业;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至少有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安全经理(安全总监)业绩。

3.6.4.5造价经理: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或者石油地面工程造价岗位认证证书(中级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造价管理经验。

3.6.4.6采购经理要求: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采购管理经验。

3.6.4.7数字化交付经理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设计业务或有数字化交付管理经验。

3.6.4.8专职安全员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和石油化工类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3.6.4.9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有效的特殊岗位执业资格和石油化工类工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经验,满足施工作业要求。

3.6.5其他要求

3.6.5.1投标人须承诺其分包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与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入场前须提供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场且须提供承诺书。

3.6.5.2投标人须承诺施工按照50:1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且入场前须按招标人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场且须提供承诺书。

3.6.5.3投标人须承诺按专业配备质量检查员,每个专业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且现场质量检查员按不少于施工人员总数的2%配备。其中,焊接专业质量检查员按每25名焊工配备1名质量检查员。须提供承诺书。

3.6.5.4本项目施工现场没有预制场地,本项目投标人应自行在项目周边租赁场地建设预制场,场地面积和预制场建设规模须满足所承揽标段材料堆放、预制、防腐、阀门试压等需求,材料防腐必须建设防腐厂进行集中防腐,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工厂化预制方案并提供承诺书。

3.6.5.5 本项目无论采取何种检测方式,投标人均应无条件按照检测单位要求,打磨焊缝并提供用于无损检测的脚手架(或其他机械、工装等),须提供承诺书。

3.7采购承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工作承诺函,承诺该项目的所有物资采购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广西石化公司对于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8《采购工作承诺函》。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分包要求: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本项目的工程中标人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采购、施工,也可以依法依规根据招投标双方签订的合同之约定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专业工程(含电气和仪表)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土建工程、防腐工程、保温工程等允许依法依规分包,具体如下:

1)土建工程

因现行《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只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据此,如中标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土建工程可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也可以分包给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承包商进行施工。

2)防腐工程、保温工程

按照《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如中标单位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防腐保温工程可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也可根据合同额选择由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600万元以下各类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或一级(可承担各类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进行专业工程分包。

2.分包商(不含劳务分包)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工程分包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包发包模式须依法依规选择。

4.所有分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方案中分包管理相关要求,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26-002 中煤陕西LDPE EVA装置安装工程标段1&2

下一篇 赵东C/D油田二次开发与二三结合优化调整项目海洋工程(二期)ODC平台上部组块建造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