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一期乙烯中心控制室控制系统在线搬迁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XJD14-GC00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一期乙烯中心控制室控制系统在线搬迁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园中油大道8号。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负责一期乙烯中心控制室控制系统在线搬迁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设备搬迁、现场服务、搬迁技术指导、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及完成竣工资料 (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1.设备材料采购:DCS/SIS机柜、KVM延长器、APC服务器、消防控制系统、UPS、线缆材料等。
2.2.设备搬迁:显示器、视频监控主机、办公电脑、KVM 、LED大屏幕、服务器、KVM柜内操作站、服务器主机、全局CPU、DCS显示器、主机、气体泄漏监测主机、应急电话主机、分析仪监控电脑、LED大屏幕等。
2.3.工程施工:光缆电缆敷设、光纤熔接、DCS调试、SIS系统调试、光纤转接柜安装调试、UPS安装调试、消防直启改造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搬迁的融合通讯主机扩音对讲话站等调试、DCS/SIS系统厂家技术服务等。
3.计划工期:计划2026年5月30日中交。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
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一期乙烯中心控制室控制系统在线搬迁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设备搬迁、现场服务、搬迁技术指导、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及完成竣工资料 (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6.技术要求/施工标准和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3%,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均可。
8.材料供应方式:乙供
9.材料甲乙供划分方式:材料乙供。
10.设备材料划分方式: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方法(计划〔2020〕2号文)。
11.吊车是否甲供: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⑦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④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
4.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原件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资质要求:
5.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5.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5.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在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
资料提供形式:资料提供形式:5.1.1、5.1.2提供证书扫描件;5.1.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5.2 设计单位投标
5.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专业工程甲级资质。
5.2.2.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在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甲级”。
资料提供形式:资料提供形式:5.2.1提供证书扫描件;5.2.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6.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成功完成1 项石油化工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7.项目机构人员要求:
7.1.项目经理要求:
7.1.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④为企业自有员工
资料提供形式:1)资质证书扫描件;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提供带有“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4)2025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缴费证明;
7.1.2 .设计单位投标
①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③为企业自有员工
资料提供形式:1)资质证书扫描件;2)提供带有“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3)2025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缴费证明;
7.1.3.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7.1.2的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1)按7.1.2 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料;
②施工企业牵头应符合上述7.1.1的要求。资料提供形式:1)按7.1.1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料
7.2项目负责人要求:同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7.3.设计负责人要求
7.3.1.设计单位投标
①具有注册化工工程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②为企业自有员工
资料提供形式:1)资质证书扫描件;2)2025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缴费证明;
7.3.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7.3.1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7.3.3.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单位牵头设计负责人应符合上述7.3.1的要求;
②施工企业牵头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7.3.1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1)按7.3.1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料;2)承诺书。
7.4施工负责人要求:
7.4.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具有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为企业自有员工
资料提供形式:1)资质证书扫描件;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025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缴费证明;
7.4.2.设计单位投标
①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 7.4.1 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7.4.3.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单位牵头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应符合上述7.4.1的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②施工企业牵头施工负责人应符合7.4.1 要求。资料提形式:按7.4.1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料
下述资料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1)建造师资格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
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8.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8.1.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1.2.承诺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1.4.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②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③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④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8.1.1提供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清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7.1及7.4已提供过的,在此可以不重复提供);8.1.2、8.1.3提供承诺书及证书扫描件;8.1.4提供资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8.2 设计单位投标
8.2.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2.4.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②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③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资格证。④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8.2.1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清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7.1及7.4已提供过的,在此可以不重复提供);8.2.2、8.2.3提供承诺书;8.2.4提供资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9.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10.其他方面的要求:
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②(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③(2023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④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资料提供方式:①②③④承诺书。
1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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