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零星地面工程委外设计(安装类)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609-FW237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零星地面工程委外设计(安装类)服务已由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零星地面工程委外设计(安装类)服务,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公司规划计划部长油计审字【2024】第12号),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地面海拔1340m~1400m,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地貌极为破碎,全年平均气温8℃。主要内容为: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建设区域内零星地面工程(安装类)进行设计,包含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等内容。实际工程量根据现场生产需求调整,结算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金额 (万元) |
备注 |
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零星地面工程委外设计服务(安装类) |
服务内容: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建设区域内零星地面工程(安装类)进行设计,包含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等内容。实际工程量根据现场生产需求调整,结算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88.0 |
不含税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内容为预估工作量。(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2招标范围:服务商须完成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项目竣工图、纸质版施工图及竣工图和预算书出版印刷、工艺改造方案编制等工作,地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地面系统的工艺优化、系统完善、调整改造、安全环保治理等相关项目进行现场测量与勘察(勘察指对现场调研调查)工作,安排设计代表配合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现场服务,及时出具设计变更;配合项目竣工验收。按照油田公司要求,设计成果应提供可编辑及签字盖章文件。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历日。
2.4项目建设地点: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生产区域内。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达到设计深度要求;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及相关规范,设计质量最终合格率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工艺安装及土建勘察设计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人员:其中工艺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机械、电仪、热工或暖通、造价专业设计人员均不少于1人,均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
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职称证、学历证。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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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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