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LNG外输终端项目用重型格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美LNG外输终端项目用重型格栅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拟对该项目重型格栅进行招标采购,以满足北美LNG外输终端项目重型格栅使用需要。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共计1542平方米,约484.188吨,本项目最高限价823.12万元(17000元/吨)(含13%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本次北美LNG外输终端项目用重型格栅采购。
2.4 交货期:交货期为2025年5月31日前,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2.5 交货地点:青岛开发区连江路一号中石油海工建造基地及其周边。
2.6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北美LNG外输终端项目用重型格栅招标采购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都将被否决。
(3)投标人应具备CWB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2 业绩要求: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个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有效合同。
3.3.3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并加盖第三方审计单位印章的审计报告。
3.3.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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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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