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井筒完整性重构专用管及工具采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310-WZ3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招标范围井筒完整性重构专用管及工具采购,招标金额:1050万元,(含13%增值税及采购方要求运输到其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招标采购物采购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物资需求明细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的陕西、甘肃、宁夏范围内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按照购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所供货物验收完毕出具验收证明。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的,采购单位有权利延期付款并按合同总额收取每天0.1%的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有与标的物资类似的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 其他要求:
3.5.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5.2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内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提供承诺。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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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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