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5年无人机管线巡护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苏南生产区域地方人稀,管线分布零散,管线与井站设施点多、面广,部分工作仍以消耗大量人力和时间为代价,且存在生产组织效率不够高的情况。无人机灵活机动,不受地形影响,并可搭载不同设备完成摄像航拍巡护等工作。项目金额为1779797.00元(含6%的增值税)。
2.2招标范围:苏南生产区域内148条管线无人机巡护,重点井站应急巡护,矿权定期巡护、安全应急演练航拍及管道完整性高程数字模型处理(DEM)服务。中标方负责提供无人机及相关设施,负责办理空域申请、保险、备案及外协等相关事宜。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生产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0日内取得本项目服务范围所属区域由空军航管处批准的正式空域批文。
3.3人员要求: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飞行员3人、飞行配合人员3人;拟派所有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飞行员和飞行配合人员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执照。
3.4设备要求:服务用多旋翼无人机2台,服务车辆不少于2台。投标人必须承诺所用无人机产品在中标后投保国内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
3.5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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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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