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安全生产智能管控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安全生产智能管控系统开发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环保【2024】122号文加快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智能管控系统,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按文件要求配合集团采集作业许可、承包商安全监督、视频智能分析、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相关数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以现有的安全和生产类信息系统为基础,按照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要求,配套建设呼和浩特石化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平台,含信息平台建设及调度大屏改造。
2.2招标范围
2.2.1呼和浩特石化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平台项目的业务需求:
(1)单点登录:实现MES系统、报警平台、应急指挥系统、视频监控平台等系统单点登录(按照第三方配合程度实施单点登录功能),实现快捷访问系统。
(2)安全环保管控建设:统一集成MES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重大危险源、作业许可管控、装置智能巡检、人员定位、承包商管理、双重预防、安全报警等信息,准确掌握企业安全风险的分布情况。其中作业许可管控、装置智能巡检、人员定位、承包商管理系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完成数据贯标及标准对照,具备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平台数据集成条件。
(3)生产运行管控建设:统一集成MES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物资辅助仓储管理系统、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报警平台、机泵监测系统、综合统计信息等数据,为装置安全生产管控提供可靠、全面的工艺、设备、安全、质量等异常信息,提高异常分析能力。深化调度指令,提高调度指令执行情况的自动反馈能力。
(4)移动应用:开发移动端应用功能,实现安全生产预警报警及异常信息查询。
2.2.2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安全生产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大屏采购项目业务需求:
(1)利旧改造LED屏1块,新安装LED全彩显示屏2块;详细要求如下:
1)显示屏规格:室内全彩色LED显示系统:像素间距为1.5mm。
2)显示屏净面积:主屏:12.6m(W)× 2.3625m(H)= 29.7675㎡。
3)左侧屏:6m(W)× 2.3625m(H)=14.175㎡。
4)右侧屏(利旧):6m(W)× 2.3625m(H)=14.175㎡。
5)显示控制系统一套。
6)安装布置形式:框架结构。
2.3服务期限
2.3.1呼和浩特石化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平台开发工期:预计210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
2.3.2大屏改造安装施工工期:预计90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质保期3年。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市赛罕区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服务质量
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导则要求。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份在能源行业相关智能化或信息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提供合同以及对应发票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提供近一年(2023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5投标人须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6项目负责人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高级项目经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PMP 认证、IPMP认证C级),以上证书至少有一项。
3.6.4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售后服务要求
有关安全生产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大屏项目事宜,承诺接到买方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应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相关事宜。有关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项目售后事宜在技术要求中体现。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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