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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油井捞油作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油井捞油作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0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油井捞油作业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油井捞油作业服务项目,预计年投资金额400万元(不含税,含HSE等费用),最终工作量以实际计划下达为准。本次招标共选择技术服务单位4个,原则上四个服务单位均分工作量,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油井捞油作业服务

2.3服务周期: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2.5标段划分:共需4家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石油技术服务(井下作业(修井、试油)。

3.3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司钻1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司钻作业)(井下作业))、操作工2名、驾驶员1名(可兼职,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全员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本次评审环节对人员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不做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无证人员、证件过期人员开展服务时配备有效证件。

3.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台捞油车,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车辆照片(车牌照)、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及购置发票。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需提供承诺书。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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