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提供税务服务选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提供税务服务选商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分公司提供税务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 标段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第二标段为专项税务检查及税收风险审查、涉税账务合规性审查、税务申报(187个纳税主体)、税务咨询及纳税筹划、税务培训(专项+常规)、税务代理及税企关系协调、税务知识手册。
(注:以上项目均含股权单位,股权单位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
税务中介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工作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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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2025年 |
汇算清缴服务指受托方协助委托方按照税收法规要求,整理汇算清缴资料,出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委托方只提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电子材料),准确填写申报数据,并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确保委托方在2025年3月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并负责后期税务检查解释工作。 |
所得税汇算清缴 |
第二标段 |
涉税账务合规性审查 |
全年 |
涉税账务合规性审查包括对委托方涉税账务、各税种申报进行审核,对委托方日常涉税业务处理进行规范,规避风险,全年不少于12次。 |
工作确认单 |
税务申报 |
全年 |
税务申报服务包括受托方按照税务规定完成委托方各项税种的申报和递延所得底稿工作。 |
工作确认单 |
|
专项税务检查及 |
全年 |
专项税务检查及税收风险审查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投资、销售、虚开发票、依法纳税等专项业务开展专项的筹划和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 |
工作确认单 |
|
税务咨询 |
全年 |
税务咨询及纳税筹划包括现场、书面、电话、网络等,受托方承诺为委托方安排具有相应资质、资历的人员负责此项服务(含协助委托方向税务机关或具有公信力的行业权威人士获取咨询);向委托方提供纳税筹划建议、提出纳税风险预警或制定最佳税务方案等。受托方为委托方配备具有相应资质、资历的人员开展涉税筹划业务。 |
工作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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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培训 |
全年 |
税务培训包括专项培训和常规培训。专业培训:委托方委托受托方邀请国家税务机关或具有公信力的行业权威人士(非委托方内部人员)开展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常规培训指受托方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向委托方提供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最新税务动态、委托方日常咨询问题讲解等,全年不少于4次。 |
工作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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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及 |
全年 |
税务代理及税企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涉税登记、变更、备案、申报等,受托方承诺为委托方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人员负责此项服务,确保代理行为安全、合规、合法。受托方接到委托方出具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按委托内容开展相应的代理服务,未经有效书面授权,不得办理此项服务。 |
工作确认单 |
|
税务知识手册 |
全年 |
受托方定期出具《税务知识手册》电子版,手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咨询案例,税收动态,税收账务处理等,手册期数全年不少于4册,并录制视频进行讲解,时间每期不少于30分钟。 |
案例手册 |
税务服务单位明细表
类型 |
序号 |
单位 |
地区 |
1标段 |
2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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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涉税账务合规性审查 |
税务申报 |
专项税务检查及税收风险审查 |
税务咨询及纳税筹划 |
税务培训(专项+常规) |
税务代理及 |
税务知识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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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1 |
河北本部(含仓储) |
南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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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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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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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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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邢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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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邯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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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雄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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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定 |
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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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秦皇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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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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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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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张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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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廊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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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瑞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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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
1 |
张家口中油 |
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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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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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北昆仑大河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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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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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定中油 |
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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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家庄中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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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雄安中油能源科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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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昆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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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昆恒 |
2.4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限价67万元;第二标段限价113万元。以上费用为包干含税金额,包含投标人食宿、差旅等一切费用支出。
2.5 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选定1名中标人,兼投不兼中。
2.6 服务地点:河北省内、辽宁省葫芦岛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业务范围包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签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范围)。
3.1.2 为中国石油集团2021年度税务中介库入围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标段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清晰可见合同等资料;标段二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服务企业税收优惠筹划案例不少于2个,提供清晰可见筹划报告等资料。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提供事务所资质,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报表,成立满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提供的最近年度数据为准)。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潜在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不含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注册税务师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20人,可提供随时上门服务(保证2小时到现场),团队代表中同时具备5年以上税务师执业经验或5年以上税务业务相关经验,且团队中注册税务师不少于5人(团队代表和成员提供职业资格证扫描件等证明资料,团队代表执业经验以职业资格证批准日期年份为准,同时提供团队代表和成员劳务合同或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4年1月份-2024年10月份社保证明)。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报名.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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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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