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研究与试验招标公告
ZY24-XJS57-FW00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辖区多个油田已经进入了开发的中后期,且具有高含水、低渗透的特性,所以为了更好地促进其性能的恢复,往往需要开展修井作业。但是由于塔里木油田碳酸盐岩储层非均质性强、地质条件复杂,在修井作业过程中由于井壁失稳引起的井下复杂严重且发生频繁是塔里木油田至今仍然没有能够很好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为了降低开发综合成本、大幅度缩短修井作业周期从而使塔里木油田油气开发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形成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
2.2招标范围:针对塔里木油田碳酸盐岩储层在修井作业过程中由于井壁频繁失稳引起的井下复杂,需形成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降低开发综合成本、大幅度缩短修井作业周期,从而使得塔里木油田油气开发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1)服务内容:
① 储层及非储层地质特征及井壁垮塌机理研究。
② 建立修井作业过程中井壁稳定评价方法。
③ 构建适用于碳酸盐岩油藏非目的层及目的层的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作液体系。
④ 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
(2)主要工作量:
井壁再造工作液性能评价20组、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研究1套、岩石物性分析2份、现场试验材料费2次、碳酸盐岩单井分析实验综合评价2份、水基工作液配方研究实验2套、3D打印物理模型的构建及校验1套、岩屑到岩心升尺度岩石力学模型建立1套、人造岩心<100(10-3μm2)30块、封堵性能评估28组、扫描电镜分析30套、渗透率恢复实验30组、入井流体稳定性评价10组。
(3)预期目标
①储层及非储层地质特征及井壁垮塌机理研究:提交储层及非储层地质特征及井壁垮塌机理研究报告1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石类型、微观组构及成分、孔隙特征、岩石学特征、井壁垮塌的机理及主控因素。
②建立修井作业过程中井壁稳定评价方法:建立修井作业过程中井壁稳定评价方法1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同性质岩石储层的井壁稳定性、不同密度修井液的工况下建立井壁稳定评价模型。
③构建适用于碳酸盐岩油藏非目的层及目的层的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作液体系:构建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作液体系1套,固化48小时后45℃以上温度抗压强度大于6MPa。
④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形成的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现场试验后相对于同区域邻井井下复杂处理时间减少20%以上。碳酸盐岩油藏井壁垮塌砂埋井井壁再造工艺技术现场试验2井次。
⑤科技成果:申报发明专利2件,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2篇。
2.3服务/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或塔里木油田各区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3.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等)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井壁垮塌砂埋机理研究或井壁再造工艺技术研究与试验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根据提供毕业证确定,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工作简历、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研究成员不少于3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井壁垮塌砂埋机理研究或井壁再造工艺技术研究与试验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根据毕业证确定,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人员清单、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工作简历、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4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 1 项井壁垮塌砂埋机理研究或井壁再造工艺技术研究与试验相关服务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结算发票或甲方出具的验收意见等材料的扫描件等)。
3.6 QHSE 要求
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6.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分包要求:不允许。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1.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8)投标人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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