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2025-2027年油田公路养护、井场和井场道路养护服务框架协议(一)(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2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承担塔里木油田东河2025-2027年油田公路养护、井场和井场道路养护服务。
2.2 招标范围:
负责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东一联合站沙雅片区、热普联合站的井场及井间道路的平整维修及戈壁料铺垫等道路养护相关工作量;砂石道路、桥涵、防洪堤、避险车道、交通设施、防洪、井场回填土方及拆除、应急抢险等零星施工。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东河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新疆阿克苏地区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3.2.3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内容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2)提供对因人员的证件扫描件。(3)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上述人员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3.3生产设备与设施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至少有1台压路机、1台装载机、1台平地机、1台工程车、1台洒水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清单(需标明设备名称、厂家、规格型号、功率等主要参数),照片,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具有公路施工或养护相关业绩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封面、施工内容、合同价款、签章页)复印件。(2)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结算单或发票)。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202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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