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4二分公司国家速滑馆充电项目-电力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4二分公司国家速滑馆充电项目-电力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CZ12-GC3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4二分公司国家速滑馆充电项目-电力工程采购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朝阳区林萃路2号国家速滑馆北侧地面停车场及西侧地下停车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区域内拟打造一座充电、洗车、便民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服务站。地上充电站位于场馆北侧,设快充车位52个,设有1台720千瓦液冷电堆、3台720千瓦风冷电堆,24台双枪充电终端,2台液冷充电终端,2台单枪充电终端,共计52个快充车位。4台630千伏安压器。

在变压器东侧设1座便民休息间和1座自动洗车机。地下充电站位于场馆西侧,设50个7千瓦交流慢充车位。

实施单位要完成4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在所属国网电力公司的报装;完成电力设计,电力设计方案通过所属国网电力公司的审批;完成电力施工,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调试、通电及验收等全部工作,箱变外观符合中石油新形象标准;完成高压线缆从国网电力公司制定的接入点至变压器端的铺设、连接、挖掘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甲供材料表)。

2.3 计划工期

开工之日起30日历日,招标人视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施工空间和施工进展)进行调整)。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管理(包括本项目所在地的手续办理、审批、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等实现招标人项目招标文件涵盖的全部内容),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安装、施工售后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1.2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以外企业应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须提供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zjw.beijing.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承诺中标10日内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

3.1.3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的承包商。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2 资质要求

3.2.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资质。

3.2.1.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 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或二级或三级或四级或五级许可证。

3.2.2 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或丙级资质。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等)。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5.3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结果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5.5 开标当日未被*(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并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3.6.1.2 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 设计单位投标

3.6.2.1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7.2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 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8.2 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3.9 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 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 设计单位投标

3.10.2.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 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 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3 其他要求

3.13.1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3.2 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3.1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龙慧公司北京信息分公司食堂用餐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下一篇 164 广西华谊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EVA装置安装工程标段1&2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