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沧州地区牛羊肉、猪肉类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沧州地区牛羊肉、猪肉类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任丘、河间、雄安餐饮项目提供牛羊肉、猪肉类等食材供货。
项目地址:河北省任丘市石化路华北石化院区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曙光东路华苑一区招待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沟谷路81号
2.2招标范围: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沧州地区牛羊肉、猪肉类采购,采购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配送应能满足河北省沧州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任丘、河间、雄安等供货需求。
2.3供货地点:河北省任丘市石化路华北石化院区;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曙光东路华苑一区招待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沟谷路81号。
2.4 招标金额:本次采购招标金额为338万元(任丘290万元、河间40万元、雄安8万元)。
2.5 采购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食品、人员、配送、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2本项目允许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生产商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标书售卖起始日止)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经营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尚未开展审计工作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 信誉要求:
3.6.1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3.6.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6投标人不得在中石油集团公司、华油集团的失信企业名录中。
3.6.7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