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5年生活污水拉运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0-FW102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5年生活污水拉运及处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第六采油厂定边基地、一线48个没有污水处理设备的站点生活污水拉运处置以及72个有污水处理设备的站点冬季生活污水拉运处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58.81万元(不含税 )。
2.2招标范围:为第六采油厂定边基地、一线48个没有污水处理设备的站点生活污水拉运处置以及72个有污水处理设备的站点冬季生活污水拉运处置。
2.3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2.4服务地点: 第六采油厂管辖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家服务商。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具有与接纳或转运污水处理厂(单位)签定的书面合同(协议);(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同(协议))。
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发票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须为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人员及设备要求: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需4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吸污操作员、驾驶员)及以上,年龄为18-55周岁,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附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六个月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养老)),至少配备自吸功能的罐车3辆公司自有车辆,(附行驶证及年检合格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投标人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承诺具有固定的办公、机械、设备、车辆停放(放置)场所。(附相关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格式自拟,无承诺否决其投标】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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