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西南探区2025-2026年度地震勘探放线服务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315-FW1332-01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西南探区2025-2026年度地震勘探放线服务框架已由东方物探公司西南物探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东方物探公司西南物探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东方物探公司西南物探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东方物探西南探区2025-2026年度地震勘探放线服务框架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次框架招标采用西南探区所有地震勘探项目一体化招标,涵盖东方地球物理公司下属西南物探分公司、大庆物探分公司两家二级单位所承担的2025-2026年度川渝等地区的所有二维、三维项目。施工区域的地表地貌主要是山地、丘陵和农田水网等,施工作业方式是井炮激发或井炮+震源激发、野外人工放线或人工放线+无线节点仪埋置及巡查的地震勘探采集方式。施工所需的常规检波器、三分量检波器、大小线、无线节点仪、采集附属设备(含罗盘、测倾仪、电源、电源线等)等由招标人提供。
本次招标为地震勘探放线服务框架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并与中标人签订放线服务业务外包框架合同。待具体项目确定后,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区类别、项目工作量大小及中标人的排序及实际作业能力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执行合同。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西南探区放线服务包含检波器埋置及回收和清洁、电缆线收放、故障排除、放线班通信、放线班安全、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设施(电缆线、检波器等)的运输、排列警戒、查排列、排列铺设质量拍照上传、质量管理、设备巡查、放线人员食宿和购买保险、配备符合季节及工区特点的劳保用品、特殊高难工区的后勤辅助设备设施、放线投入的设备保养、维修以及相关油料,采集设备看护(节点仪施工包含节点仪巡查及节点仪故障(含电量低换电等情况)的整改和更换)、环境恢复、营地建设及其他放线班相关工作。具体施工方法及工期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有线设备施工还包括:故障排除、电缆线收放、放线班通信、电源站和光纤及微波站等辅助设备的铺设、排列警戒、查排列、电瓶的充放电及维护。
无线设备施工还包括:节点仪巡查、节点仪故障(含电量低换电等情况)的整改和更换、节点仪电池的充放电及维护。
中标人施工使用的专用埋置工具和附属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预计框架协议总金额 24500 万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其中:西南物探分公司19500万元、大庆物探分公司5000万元。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三维项目Ⅲ类工区40米道距常规有线单只检波器48.72元/道(不含税)作为控制价。
在具体项目执行合同中的执行单价按照公式:综合单价=中标执行价格×价格比例系数a1×价格比例系数a2×价格比例系数a3计算。各价格比例系数表如下:
二维及三维项目工区类别价格比例系数(简称价格比例系数a1)
放线类型 |
工区类别 |
三维项目比例系数 |
二维项目比例系数 |
备注 |
常规检波器 (单只、串式) |
Ⅰ类 |
0.88 |
0.99 |
有线 |
Ⅱ类 |
0.93 |
1.05 |
有线 |
|
Ⅲ类 |
1 |
1.13 |
有线 |
|
Ⅳ类 |
1.1 |
1.24 |
有线 |
|
Ⅴ类 |
1.3 |
1.47 |
有线 |
|
Ⅵ类 |
1.46 |
1.65 |
有线 |
|
节点仪 (一体式、外接式) |
Ⅰ类 |
0.55 |
0.59 |
无线 |
Ⅱ类 |
0.58 |
0.62 |
无线 |
|
Ⅲ类 |
0.62 |
0.66 |
无线 |
|
Ⅳ类 |
0.68 |
0.73 |
无线 |
|
Ⅴ类 |
0.81 |
0.87 |
无线 |
|
Ⅵ类 |
0.91 |
0.97 |
无线 |
|
三分量检波器 |
Ⅰ类 |
1.28 |
1.45 |
有线 |
Ⅱ类 |
1.35 |
1.53 |
有线 |
|
Ⅲ类 |
1.45 |
1.64 |
有线 |
|
Ⅳ类 |
1.59 |
1.80 |
有线 |
|
Ⅴ类 |
1.89 |
2.14 |
有线 |
|
Ⅵ类 |
2.12 |
2.40 |
有线 |
工区类别划分标准:
Ⅰ类:高差0-100m;Ⅱ类:高差100-200m;Ⅲ类:高差200-400m;
Ⅳ类:高差400-600m;Ⅴ类:高差大于600m;
Ⅵ类:高差大于600米,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划分为Ⅵ类工区:
① 任意1km范围内高差为100米的陡岩不少于1处;
② 工区森林(竹林)或灌木丛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交通极为不便。
说明:高差指接收点范围内任意5km距离内的最大高差。
道距价格比例系数(简称价格比例系数a2)
道距 |
10m |
20m |
25m |
30m |
40m |
50m |
80m |
100m |
120m |
150m |
200m |
系数 |
0.90 |
0.92 |
0.94 |
0.96 |
1 |
1.02 |
1.05 |
1.08 |
1.11 |
1.14 |
1.20 |
检波器类型价格比例系数(简称价格比例系数a3)
检波器类型 |
常规检波器(有线) |
三分量 检波器 (有线) |
节点仪(无线) |
|||||
单只检波器 |
单串检波器 |
双串检波器 |
一体式节点仪 |
外接式节点仪 |
||||
接单只检波器 |
接单串检波器 |
接双串检波器 |
||||||
系数 |
1.00 |
1.15 |
1.20 |
1.00 |
1.00 |
1.10 |
1.15 |
1.20 |
备注:GTseis智能检波器价格比例系数按照节点仪的价格比例系数执行。
①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否决投标。
②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服务内容中的人员工资、人员保险、人员体检费、人员食宿、劳动保护用品、用车费用、人员培训费、管理费、其他税费、合理利润、施工所需工具及材料、采集设备看护(节点仪施工包含节点仪巡查及节点仪故障(含电量低换电等情况)的整改和更换)、营地建设、安全投入、环境恢复、施工车辆、油料、过路费等放线服务内容所需的其他费用,报价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重庆市等西南探区。
2.6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经过初步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将业绩、人员、设备、QHSE管理、报价下浮比例等内容进行折价后,形成经评审的投标价,按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
若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相同时,按照投标报价、业绩、关键资源投入、QHSE管理的顺序,折价比率优势的排名在先。
经评审的投标价=1-投标人报价下浮率-详评折价A(减价)+详评折价B(加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小数。
经评审的投标价仅为排名所需。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经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N;
1、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15名时,按照排名先后推荐15名中标候选人。
2、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6≤N<15名时,按照排名先后推荐N名中标候选人。
3、经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6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评审情况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以及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累计能够提供800名放线服务施工人员),如满足且具有竞争性的,按照排名推荐不超过N名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具有竞争性以及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时,否决所有投标。
授标原则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原则,对中标候选人须进行履行能力和风险复核,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小、设备新度系数高、参与探区项目运作多、安全业绩好”等因素,确定不超过12名中标人。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各一人,并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书。
(1)投标人须承诺:单个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同时单个项目还应投入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两者不能兼任)。
(2)放线施工人员数量能满足日搬埋能力合计不低于4000 道的生产需要,有线施工投入放线服务人员不低于143人,无线施工投入放线服务人员不低于100人。
注:有线施工按每人单日作业能力不高于28道的标准配备、无线施工按每人单日作业能力不高于40道的标准配备;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用工人员劳动合同(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发放工资的银行上卡记录(须提供银行流水记录),累计用工数满足:有线施工不低于143人次或无线施工不低于100人次。
(3)承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同时服务多个项目。
*4.设备要求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车辆、埋置工具、通讯工具、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辅助设备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承诺投入车辆(含驾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运输设备和人员的车辆由中标人自行组织,投入的车辆数量应满足放线服务项目施工的需要。
(2)投入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且行驶里程在30万公里内(注册之日起计算)。
(3)投入车辆具备行驶证、保险费等证件,且凭证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
(4)投入车辆是租赁车辆的,提供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承运合同或合作协议、行驶证扫描件等相关资料。
(5)参与项目的驾驶员提供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且驾龄5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龄3年以上,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
(6)提供的车辆购买交强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等各种保险且在有效期内。
(7)中标人投入车辆和驾驶员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招标人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所投入车辆(含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及健康、安全、环保负全责。
注:车辆类型为轻型双排座普通货车、四驱皮卡车、小型越野车、小型普通客车。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有物探类放线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较大质量事故。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较大问题。
*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9.其他要求
(1)承诺参与项目施工的员工的年龄必须满足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身体健康、操作熟练、保险齐全,且上岗前必须经过质量、HSE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承诺给所有参与项目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
(3)承诺接受需要特别强调的合同关键条款。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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