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高延工业服务处泾河体育中心124号125号127号房屋租赁
招标编号:ZY25-XA410-FW1011
(重要提示:承租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高延工业服务处泾河体育中心124号125号127号房屋租赁已由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高延工业服务处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高延工业服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泾河体育中心位于高陵区泾环南路与崇扬路十字西南角,租赁房屋坐落于长庆油田泾河体育中心室内,124号房屋建筑面积52.098平方米,125号房屋建筑面积68.642平方米、127号房屋建筑面积56.1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现进行公开招租。
2.2招标范围:泾河体育中心位于高陵区泾环南路与崇扬路十字西南角,租赁房屋坐落于长庆油田泾河体育中心室内,124号房屋建筑面积52.098平方米,125号房屋建筑面积68.642平方米、127号房屋建筑面积56.1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
2.3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暂定为三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3.4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泾河体育中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泾河体育中心124号,房屋建筑面积52.098平方米,最低限价48元/㎡/月(含税)。
第二标段:泾河体育中心125号,房屋建筑面积68.642平方米,最低限价48元/㎡/月(含税)。
第三标段:泾河体育中心127号,房屋建筑面积56.1平方米,最低限价48元/㎡/月(含税)。
3. 承租人资格要求
3.1承租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影印件)。
3.2承租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承租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事业单位须自行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经营要求:出租房仅限于经营体育运动锻炼和中小学生音体美等教育项目,不允许经营餐饮、住宿、KTV、酒吧、网吧等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
3.5其他要求:承租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附相关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6承租人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承租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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