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速格垫安装施工专业分包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GS-2024GC-ZB021
1、招标条件
本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速格垫安装施工专业分包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包含主要建设内容为:焊接管道建设临时导排管道系统,对污水进行导排,建设竖井29座作为工作井,再对DN2200管道段约1.1公里采用螺旋缠绕工艺修复,2600*1600mm箱涵段约2.9公里采用植筋喷涂+垫衬法修复 ;
招标范围: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速格垫安装施工分包,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踏勘结果,管内通风、箱涵内垫衬(速格垫)制作安装与结构基层固定、安装浆管及排水排气管、软衬两端法兰盘及压条封口、气囊两端固定、管段密封、注水支撑内衬管满管定形、配制矿物改性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灌浆料(高徽浆)、速格垫与管壁间空隙灌注填充高徽浆、注浆管阀闭浆、保持缝内压力待凝结固化、端口切割收边封闭、检测、清洗现场(甲供主材范围:速格垫、砂浆及安装速格垫相关的主材部分;措施类材料不包含在甲供范围内)。总计16518.4m2。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月 7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按照项目施工计划分别进行施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或竣工报告等。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5.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3.6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其他要求
3.7.1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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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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