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5年钢结构罩棚标准化施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辽宁省(自治区、直辖市)。
2.2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所属油库、加油加气站、充换电钢结构罩棚标准化施工。1.标准罩棚-型钢结构2.标准罩棚-螺栓球网架结构3.充换电车棚-型钢结构,项目预估金额1200万元。
2.3计划工期:单站工期小于20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入围原则:当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时入围3家,第一中标候选人份额约45%,第二中标候选人份额约35%,第三中标候选人份额约20%;当有效投标人小于5家大于等于3家时,选取2家入围,第一中标候选人份额约55%,第二中标候选人约45%。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低于3家流标。工作量的分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人工作计划安排、中标人当时工作量饱和度进行综合调配,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招标人有权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
2.5框架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质保期:详见合同模板质量保修期;
2.7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8付款方式:
2.8.1合同签订主体:中标单位与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签订框架合同,按项目订单与辽宁销售所属单位签订订单并由所属分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2.8.2在工程完工前,经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工程量确认后,累计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订单金额的70%的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3%,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税率9%)专用发票,并依据招标人签字的《质量保修期届满确认书》60天内支付。
2.8.3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发票不可用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与另一方无关。中标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税率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新政出台,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提供截图,以评审现场查验为准);
3.3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证。安全员具有C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应具备钢结构构件生产、加工等相应规模的厂房,结构构件必须在厂房内加工生产、施工现场仅允许安装施工(提供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
3.6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提供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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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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