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净化厂脱硫、尾气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炉类设备
(招标编号:XN-ZB-WZ-2024-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净化厂脱硫、尾气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炉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西南油气田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净化厂脱硫、尾气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资阳市安岳县。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为:西南油气田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净化厂脱硫、尾气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炉类设备。
主要包括:2套克劳斯尾气焚烧炉、2台废热锅炉。
具体以本项目技术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2.3 交货期:2025年4月30日。
*2.4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 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制造商应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符合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资质——不低于中、低压容器D级”],并具有相应产品的设计能力。
3.5、制造商近5年内在类似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上同类产品成功运用的设计制造业绩至少应具有3项。有效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6、只允许制造商参加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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