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阳光出行(北京)旅游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及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2024-FW-009
本招标项目 华油阳光出行(北京)旅游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及驾驶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华油阳光出行(北京)旅游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内容:车辆租赁及驾驶服务,车型包括但不限于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小巴车、中巴车、大巴车等。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实施地点,范围为中国境内地区。
2.3 招标范围:华油阳光出行(北京)旅游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及驾驶服务,主要车型包括但不限于:大众朗逸、大众迈腾、本田雅阁、红旗H5、红旗H6、红旗H7、红旗H9、广汽传祺M8、腾势D9、丰田塞纳、考斯特、大马商务、小巴车、中巴车、大巴车等车型的租赁及驾驶服务。投标人可提供以上内容的中长期服务和非固定期限服务,以满足招标人各类期限的服务需求。
2.4 服务期限:3年。
2.4划分标段:1个标段。
2.5 估算金额:1820万元人民币(三年含税),招标控制价:1820万元人民币(三年含税)。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3资质要求:
3.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符合客运业务)。
3.4财务要求:
3.4.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或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或当年财务报表测算为资不抵债的,该投标人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业绩是相关车辆服务且服务时间不低于1年的项目,项目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类型需与本项目相对应,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等)。
3.6 信誉要求:
3.6.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
3.6.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3.6.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7人员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
3.7.2、业务对接人:至少配备2名业务对接人。
3.7.3、驾驶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至少具备5年驾龄,年龄60岁以下。具有相应车型的驾照。
3.7.4、项目负责人、业务对接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信息或近3个月工资发放清单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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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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