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5-2026年油气田数字化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及服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5-2026年油气田数字化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及服务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完成第五采气厂所辖气井、回注井、水源井、集气站、作业区区部、料场及区域内阀室等数字化部分的日常巡检、维护、年度检修、各类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包括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工业数据传输系统、智能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及配套设备设施(气井智能针阀、紧急截断阀、流量计、柱塞远传系统、气井供电系统等)维护、故障处置、标准化升级、数字化类项目的技术改造、配合工艺改造及新能源涉及数字化部分接入工作,确保前端数字化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站内PLC、UPS等)运行正常,数字化整个系统运行稳定。预算投资931.398万,即465.699万元/年(不含税,含HSE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2招标范围:
作业一区:完成作区域内986口气井、13座集气站、作业区区部、1#料场及区域内阀室等数字化部分的日常巡检、维护、年度检修、各类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包括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工业数据传输系统、智能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及配套设备设施(气井智能针阀、紧急截断阀、流量计、柱塞远传系统、气井供电系统等)维护、故障处置、标准化升级、配合工艺改造及新能源涉及数字化部分接入工作,确保前端数字化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站内PLC、UPS等)运行正常,数字化整个系统运行稳定。
作业三区:完成区域内1422口气井、回注井、水源井、9座集气站、1座水处理及回注站、作业区区部、2#料场及区域内阀室等数字化部分的日常巡检、维护、年度检修、各类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包括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工业数据传输系统、智能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及配套设备设施(气井智能针阀、紧急截断阀、流量计、柱塞远传系统、气井供电系统等)维护、故障处置、标准化升级、配合工艺改造及新能源涉及数字化部分接入工作,确保前端数字化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站内PLC、UPS等)运行正常,数字化整个系统运行稳定。
作业四区:完成区域内277口气井、9座集气站、作业区区部及区域内阀室等数字化部分的日常巡检、维护、年度检修、各类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包括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工业数据传输系统、智能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及配套设备设施(气井智能针阀、紧急截断阀、流量计、柱塞远传系统、气井供电系统等)维护、故障处置、标准化升级、配合工艺改造及新能源涉及数字化部分接入工作,确保前端数字化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站内PLC、UPS等)运行正常,数字化整个系统运行稳定。
年度服务费用以中标价格金额折算为实际服务时间为准(即结算价格为中标价格/365*服务天数)。
2.3实施地点:第五采气厂管辖区域。
2.4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
£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同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3.2 业绩要求:近4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数字化系统或设备设施的维护、建设,工业智能安防视频系统或设备达到的设施维护、建设,UPS系统的维护、建设,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建设等相关业务系统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及发票查询截图,查询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审计报告必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 人员和设备要求:详见附表。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9 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至今发生以下事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 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② 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③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
④ 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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