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队野营房光伏系统加工定制(二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钻井总公司钻井队野营房光伏系统加工定制项目,项目估算金额270.0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加工定制15套用于钻井队生活营区野营房的耦合太阳能异聚态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加工定制1套适用于钻井队野外环境的移动光伏电站,具体如下:
序号 |
加工定制需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产品标准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屋顶光伏系统 |
员工房 |
套 |
13 |
GB/T 6495.2-1996 GB/T 9535-1998 GB/T 20321-2023 GB/T 34131-2023 GB/T 36963-2018 GB/T 39750-2021
|
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72kWp以上,储能存储电量达到400kWh以上,光伏板+太阳能异聚态聚热板耦合,可利用光伏满足钻井队营区生活用电要求。具体要求见规格书。 |
|
2 |
淋浴房 |
套 |
1 |
|
|||
3 |
厨房+餐厅 |
套 |
1 |
|
|||
4 |
移动光伏电站 |
套 |
1 |
|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0天内完成加工定作及现场安装调试。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所属钻井队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至少具有一项光伏系统的相关业绩。
3.3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