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机组设备、物资转场运输服务
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2024FW-ZB034
1、招标条件
本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机组设备、物资转场运输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线路全长288.36km,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七台河市。包含(1)跨境段管道(国内段)全长11.29km,虎口湿地定向钻穿越双管并行,单管长度1.25km;设置1座清管站(虎林清管站)。(2)干线管道起自黑龙江省鸡西市的虎林市虎林首站,途经虎林市、密山市,七台河市的茄子河区、新兴区、勃利县,线路长度约275.28km,沿线共设4座输气站场,新建线路截断阀室10座;管道沿线河流定向钻穿越9处,穿越铁路3处等。
招标范围:管道二公司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机组设备、物资转场运输服务,用于项目施工。
本次招标按照不同车型共分为 1 个标包。
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 年12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相关要求
3.2.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运输资质并能开具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2.2车辆及人员要求:提供自有车辆,要求提供33T级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含司机)拉运机组移动电站、坡口机、数字化办公室、浮板、钢板、防风棚、喷砂车、中频车、发电机、干燥机、试压泵、发电机、空压机、封头、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至指定地点;使用33T以上的重型平板车(含司机)拉运 90T吊管机、40T吊管机、30T级以上挖机、打桩机等至指定地点。要求投标人满足上述不少于10台,其中能拉运90吨吊管机的运输车辆不少于5台,车辆所属单位为公司法人名称,驾驶员驾龄3年以上,年龄在21-55周岁之间。
3.3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大件运输的业绩。
3.5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20年1月1日至今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其为过错方的否定其投标。
3.7其它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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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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