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蒸汽吞吐注汽施工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LHZB20241208F27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稠油蒸汽吞吐项目提供注汽服务。项目工期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4〕39号,计划金额150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为稠油蒸汽吞吐项目提供注汽服务,包括提供专业操作人员、设备等配套服务,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5 工程质量:按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1设备要求:至少提供注汽锅炉2台(额定注汽压力21MPa,排量11.2t/h);提供设备需自有,需提供购置发票、设备技术协议或设备铭牌。
3.3.2人员要求:提供服务人员至少10人,均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G1和G3)、HSE证及2024年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
3.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发票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不齐全及不符合业绩不予认可。)
3.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从事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承诺书)(详见附表1)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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