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油田正常生产需求,需要进行油水井井下作业技术服务,包括投转注作业、油水井措施、大修、小修、维护作业、报废井治理、单井采油服务等井下作业工作量。
2.2 招标范围:新井投产及试油工作量包括投注作业、油水井措施、大修、小修、维护作业等井下作业工作量,预计合同金额36600万元,分4个标段。由中标单位分别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标段划分情况及相关要求
标段 |
项目单位 |
金额 (万元) |
拟中标单位 (家) |
每家单位最低动力数 (部) |
标段一 |
鲁克沁采油管理区 |
8000 |
2 |
5 |
开发事业部 |
4300 |
|||
标段二 |
鄯善采油管理区 |
6000 |
3 |
3 |
吐鲁番采油管理区 |
6000 |
|||
储气库公司 |
2800 |
|||
标段三 |
准东采油管理区 |
5500 |
2 |
3 |
标段四 |
三塘湖采油管理区 |
4000 |
2 |
3 |
2.3 服务地点:鲁克沁采油管理区、鄯善采油管理区、三塘湖采油管理区、吐鲁番采油管理区、准东采油管理区、开发事业部所在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④截至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⑤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3 具有政府颁发且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准许从事井下作业及相关服务。
3.4 具有符合各标段要求动力数的作业队伍,队伍应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有效的试油或大修或小修资质),施工区域包含吐哈油田或不限制施工区域均可;或承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日内取得以上队伍资质(或批复文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5 提供不少于标段要求的作业动力,以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需同时提供租赁方的设备购置发票)为准。参加下一个标段竞标时,扣除已中标的标段投入的动力数后,剩余动力数应不低于标段要求的动力数。
3.6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井下作业施工业绩,以合同为准。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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