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星公司2025年白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BX-2025ZB-WZ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星公司2025年白沥青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由招标人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白沥青(A14020602:旧物料编码:11001999851,新物料编码:A14020602000002)。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白沥青,预计600吨,最高限价8900元/吨,预估金额不超过534万元。本次招标为年度框架招标,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设定权重和评标,合同签订额不超过招标预估总金额。实际采购量根据当年度实际发生量决定。
2.4 交货期:按照甲方数量要求分批次送货。
2.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滨海新区塘沽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仓库)。
2.6 招标起止日期:中标结果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7 技术要求:需提供检测报告。
白沥青检验项目及技术指标:
1、外观:白色、微黄色或黄色粉末或颗粒
2、pH值: 9.0~11.0
3、水溶物含量:≥52.0%;
4、油溶物含量:≥40.0%;
5、荧光级别:≤5;
配制含有白沥青的钻井液,钻井液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
6、表观粘度:≤15.0mPa.s;
7、塑性粘度:≤12.0mPa.s;
8、高温高压滤失量降低率:≥50.0%
9、高温稳定性:在钻井液中能够很好的溶解,150℃高温热滚后无漂浮物,浆体均匀稳定(浆体:400.00g水+0.96g无水碳酸钠+16.00g钻井液实验配浆用膨润土+8.0g白沥青)。
需验证供方出厂报告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
1、外观:白色、微黄色或黄色粉末或颗粒
2、pH值:9.0~11.0
3、水溶物含量:≥52.0%;
4、油溶物含量:≥40.0%;
5、荧光级别:≤5;
6、表观粘度:≤15.0mPa.s;
7、塑性粘度:≤12.0mPa.s;
8、高温高压滤失量降低率:≥50.0%
9、高温稳定性:在钻井液中能够很好的溶解,150℃高温热滚后无漂浮物,浆体均匀稳定(浆体:400.00g水+0.96g无水碳酸钠+16.00g钻井液实验配浆用膨润土+8.0g白沥青)。
检测原料理化性能时需要特别规定的检测方法:
1、外观,目测
2、pH值的测定,量取350mL蒸馏水倒入高速搅拌杯中,在高速(11000rpm)搅拌时加入3.5g(精确至0.01g)白沥青,高速搅拌20min,用广泛pH试纸测定pH值
3、水溶物含量的测定,
取0.3g-0.6g脱脂棉、一张擦镜纸和少量棉线置于表面皿中,在105℃±3℃下烘干2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备用。称取0.5g试样(精确至0.001g),用上述脱脂棉、擦镜纸和棉线包成纸卷后称重(精确至0.001g),再放入抽提器内的样品杯中,将样品挂在抽提器内微型冷凝管下方。往抽提器中注入250mL-300mL蒸馏水,将抽提器放入电热套内加热并保持沸腾状态4h-5h。取出样品杯,将纸卷置于表面皿中,在105℃±3℃下烘干24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后称重(精确至0.001g)。
按下式计算水溶物含量:S=(m1-m2)/m*100
式中:S----水溶物含量,用百分数表示;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m1----(脱脂棉+擦镜纸+棉线+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m2----(脱脂棉+擦镜纸+棉线+残留物)质量,单位为克(g)。
4、油溶物含量的测定, 用四氯化碳替代3(水溶物含量)步骤中的蒸馏水,其余测试步骤按3(水溶物含量)中执行。
5、荧光级别的测定,称取0.5g的白沥青于干净的100mL烧杯中,用移液管移取20.00mL四氯化碳,溶解摇匀后用定性滤纸过滤,得到的澄清滤液导入干净比色管内,然后在地址荧光仪下观看荧光并与标准系列对比,确定荧光级别
6、表观粘度、塑性粘度、高温高压滤失量降低率的测定,参照SY/T 5665-2018 4.11执行。
7、高温稳定性测定,按上述表观粘度等指标测定时配制的浆体,150℃老化后开罐观察浆体稳定性。(浆体:400.00g水+0.96g无水碳酸钠+16.00g钻井液实验配浆用膨润土+8.0g白沥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制造商分支机构的产品视为制造商的产品。厂家需提供设备清单表,及每台生产设备的生产能力(吨/天),每天产品生产总量。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需具有与此次招标内容同类的化工产品销售业绩(提供两份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具备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准入资格的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中标后需及时办理供应商准入,准入完成后方能签订合同(需提供能源一号网查询截图或提供配合准入承诺书,无截图或者承诺书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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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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